2018-7-2 19:11:41
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轶琳 选稿:付杨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7月2日报道:今天,上海市教委发布了《关于实施百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的意见》,着力通过制度创新、政策支持和项目化实施,聚焦质量提升,把百所公办初中办成“家门口的好初中”,从而带动面上公办初中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以下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百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的意见》问答。
1.为什么要实施百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
“办好每一所学校、成就每一名教师、教好每一位学生”是上海基础教育始终坚持的发展理念。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新要求和市民对优质初中教育的新期待,上海将实施百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以下简称“强校工程”)。
一是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需要。近年来,上海通过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涌现了大批“家门口的好学校”。从学段看,上海的小学教育处于高质量高均衡水平,初中阶段的优质均衡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表现在:初中的名师名校长相对缺乏,学校之间教育质量均衡状况还不够高,部分初中适应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为此,实施“强校工程”,进一步抬升底部,加强名校长名师的培养和配备,采取优质品牌带动,促进面上公办初中共同进步,从而进一步提升上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二是持续优化教育生态的需要。近两年,上海出台多项措施规范义务教育秩序,从“入口”上实施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政策;从“出口”上出台中考改革方案,引导家长作出理性选择。“外部”治理方面,出台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的“一标准两办法”,严格规范培训机构的办班、办赛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从“内部”建设上,今后一段时间,围绕初中提质增效,加强“强校工程”实验校(以下简称“实验校”)名校长和名师的配备,强力进行专业资源支持,深化课程教学变革,畅通学生成长通道,打造学校办学特色,把“实验校”都建成新优质项目学校,成为市民“家门口的好初中”,提升市民的获得感,缓解小升初入学焦虑,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三是适应深化中考改革的需要。上海新一轮中考改革特别是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向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倾斜,既为公办初中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又对学校教育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公办初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实施“强校工程”就是要培育和树立一批主动适应中考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实验校,从而为面上公办初中适应中考改革提供借鉴。
为此,各区教育局在开展区域初中办学质量调研的基础上,着眼于进一步抬升底部、促进优质均衡协调发展的要求,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区域内遴选不同办学特点的公办初中,申报“实验校”。
2.“强校工程”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初中“强校工程”强调三结合:与“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相结合、与紧密型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相结合、与落实推进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相结合,通过制度创新、政策支持和项目化实施,激发百所公办初中办学的内生动力,提高办学质量,从而带动面上公办初中全面提升办学水平,营造更加健康的义务教育生态。
通过增值评估,力争3-5年实现四个明显:“实验校”教育教学状态明显改善,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增强,整体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建成“家门口的好初中”。
3.“强校工程”有哪些重点任务?
为提升百所公办初中的整体办学水平,“强校工程”安排了七项主要任务,主要指向初中学校内涵发展。具体如下:
一是“双名工程”有机融入。确保每所“实验校”都有一名市级名校长(含培养对象、特级校长)、两名名师(含培养对象、特级教师),每所“实验校”有不少于5%的教师纳入教师“种子计划”,从而优化“实验校”校长和教师队伍。
二是优质品牌辐射带动。根据“实验校”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由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优质品牌初中学校领衔组建紧密型集团或学区,鼓励优质民办学校托管,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集中优质资源全方位支持“实验校”。
三是专家全程专业指导。市教委牵头成立市级专家指导团队,对各区“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和“实验校”三年实施规划进行论证,对各区实施“强校工程”进行专业指导。各区为每所“实验校”配备不少于3名指导专家,指导“实验校”制定学校三年实施规划,形成“一校一规划”,并给予全程专业指导。
四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各区保证“强校工程”建设经费投入,并向“实验校”倾斜,确保经费投入高于区域内同类型、同规模的学校,重点保障“实验校”所需的校舍改造、专用教室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市教委建立“强校工程”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实验校”内涵建设。
五是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核心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施“课程领导力项目初中百校工程”,聚焦课堂教学、课程计划编制、教研活动组织、特色课程建设等学校内涵发展核心主题,提升“实验校”课程品质和教学水平。同时,建立健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等基本教学环节的规范,广泛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六是激发自主办学活力。坚持简政放权,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检查、评估,依法保障“实验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实验校”需要制定本校“强校工程”三年实施规划,明确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实施项目,主动开展创新性教学和研究。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增强底线意识,在规范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突破。
七是凝练办学特色品牌。加大市、区教研科研机构对“实验校”课程建设的指导,帮助学校建设符合校情的特色课程,并在此基础上,聚焦科技、艺术、体育、人文等领域,打造办学特色,努力形成品牌。
4.新一轮“双名工程”如何服务于“强校工程”的实施?
在实施“强校工程”过程中,本市将通过“双名工程”有机融入的方式服务于“强校工程”的实施。
一是加强市级名校长和名师(含培养对象)在“实验校”的配备,确保每一所“实验校”都有一名市级名校长(含培养对象、特级校长)、两名名师(含培养对象、特级教师)。
二是第四期“双名工程”教师“种子计划”优先选取“实验校”中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确保每所“实验校”有不少于5%的教师纳入“种子计划”。
三是新一轮“双名工程”培养对象(中学学段为主)在培养期间应有“实验校”专职从教3-5年的经历。
市教委还将探索“双名工程”(包括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服务于“实验校”的多种途径和方式。
5.如何有效推进“强校工程”?
为保障“强校工程”的有效实施,市教委建立了“三个相结合”的推进机制:
一是市级统筹与以区为主相结合。市教委建立“强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强校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各区承担主体责任,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研制区域实施“强校工程”方案,统筹资源,加大投入,保障“强校工程”有效落实。“实验校”要充分抓住机遇,提升自身办学活力,切实提高办学质量。
二是专业培训与交流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实验校”校长三年集群式培训,切实提高校长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领导水平。市、区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分享区、校典型经验和做法。开展“家门口的好初中”专题宣传,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实施“强校工程”的良好氛围。编发《初中“强校工程”工作专报》,发挥指导、交流、督促的功能。
三是督政督学与专业评估相结合。市教委将“强校工程”列入对各区教育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各区教育督政范围。各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强校工程”建设专项督导。开展对“实验校”增值评估和牵头校(支援校)辐射引领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6.“强校工程”有哪些政策支持?
第一,第四期“双名工程”培养对象遴选与“强校工程”相融合,名校长和名师培养对象(中学学段为主)在培养期间应有在“实验校”专职从教3-5年的经历。
第二,为调动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绩效工资区域统筹部分可根据实施情况,有一定比例向“实验校”倾斜。
第三,为提升初中学校的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在中学高级职称评审上,探索初高中分开评审,并适当向初中倾斜。
第四,建立“强校工程”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实验校”校舍改造、专用教室建设、设施设备更新、特色课程建设等项目。
第五,对参与“实验校”建设并取得实效的学区或集团牵头校、委托管理支援校,给予市级奖励。
第六,探索学区、集团招生改革,适度扩大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升学机会。
第七,加大宣传力度,在有关媒体上开辟专栏,对“实验校”工作进展和亮点进行集中报道。
7.如何看待“强校工程”实施效果?
市教委委托市教科院普教所建立增值评估制度,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将“绿色指标”表现、学校综合考核等进步情况作为主要指标,综合反映“实验校”建设成效。
同时,建立“实验校”发展性档案,实施“一校一档案”制度,动态反映学校干部培养、教师发展、学生成长、资源配置、课程教学、特色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情况,过程性反映“实验校”的发展变化。